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湖师学[2020]14号)相关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议、学院审核等环节,现将音乐舞蹈学院2026-2027学年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音乐舞蹈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新增).xlsx
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音乐舞蹈学院学工办江老师,电话0714-6578809。
音乐舞蹈学院
2026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