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 2023 年元旦、寒假放假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2-12-27作者:浏览次数:350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 2023年元旦、寒假放假时间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元旦放假安排

  2022年12月31日(星期六)至2023年1月2日(星期一),共3天。

  二、寒假放假安排

  1.   学生放假时间为 2022年 12月 30日(星期五)至 2023年 2月17(星期五。学生在 218(星期六219(星期日)两天到所在学院办理报到、注册手续,220(星期一)正式上课。

  2.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 2023年 1月 9日(星期一)至 2月 16日(星期四。机关及各学院行政人员 217(星期五)正式上班。学校放假安排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三、值班安排

  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分为校级总值班和校内单位值班,具体要求按照《湖北师范大学值班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学校寒假总值班设在党政办公室(科技大楼 502室,值班电话6572179)和保卫处(值班电话 6572110),值班人员由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白天)和保卫处工作人员(24小时)担任。白天值班时间为:上午 8:30-11:00;下午 2:30-5:00。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负责接待来访、接传电话、收发邮件、处理一般性事务,按时据实填写《值班日志》,重要紧急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报告请示。各单位需盖校签章或发文事宜,应提前办理好手续并与值班人员取得联系。

  四、有关要求

  1.    遵守规定。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寒假放假时间和值班值守规定,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值班职责,保持信息畅通,准确掌握本单位各类人员信息,如有异常,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学生原则上不要提前返校。同时,校内各单位要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确保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2.    确保安全。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等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各部门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学生工作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加强对参加假期实习 实践实训等短暂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安全、 平稳、有序运行。

  3.    强化服务。要充分利用假期,做好教材、图书资料、各类设备器材的供应、检修和配备工作,做好学生宿舍的翻新维修和校园环境的维护改造工作;后勤集团要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尤其要重视做好在校师生食宿服务。

  4.   严格报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分管(联系)校领导同意、主要校领导批准;各单位中层单位副职离开学校驻地,必须经过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分管(联系)校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离开学校驻地,必须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务必保持通讯工具通畅。

  5.    推动发展。每年的寒假依然是推动学校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招生就业、校园建设、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的重要时期。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本年度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学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工作安排,系统谋划好2023年度全年工作,做好下学期春季开学各项准备工作,高站位、高标准、高质量做好各项工作,以优异履职成绩体现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成果!


湖北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2年12月27日

音乐学院2023寒假值班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