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清廉学院和师德师风建设的通知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2-05-20作者:浏览次数:309

校内各单位:

根据《湖北师范大学清廉学院建设实施方案》和《湖北师范大学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为继续深入推进清廉学院和师德师风建设,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以下要求做好清廉学院和师德师风建设有关工作:

一、工作内容

(一)进行一次理论宣讲。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工作例会等形式,组织教职工进行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方面的理论宣讲。

(二)开展一次思想交流。结合理论学习情况,在教职工中开展关于清廉和师德师风方面的思想交流,谈学习体会、心得,谈思想感受、变化等,通过交流,促进教职工间相互学习、相互激励、共同进步。

(三)组织一次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清廉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专题教学研究活动,在具体的教学研究活动中,既交流工作,又交流思想,交流讨论如何将清廉建设和师德师风教育融入到具体的教学活动和学术研究活动中。

(四)讲好一个身边故事。深入挖掘和宣扬教职工身边的典型事迹和感人故事,用教职工身边的先进人物和模范事迹感染人,引导广大教职工清正廉洁、以德立身、向上向善。

(五)举办一场专题教育。以清廉学院和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邀请校内外专家,可结合主题党日、工作例会等开展专题讲座,对教职工进行专题教育。

(六)解决一个实际问题。教职工思想工作,不再单纯进行思想灌输,将思想灌输与思想交流结合、思想工作与实际工作结合、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通过着力解决教职工关心关切的实际问题,让教职工更加信服和入脑入心。

(七)剖析一个典型案例。开展违反党风廉政和师德师风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危害、思想根源和预防措施,汲取教训,达到警示和震慑效果,防止教职工中出现类似违纪违规问题。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要按照两个《方案》要求,结合2022年目标管理考核指标和单位实际,认真开展今年清廉学院和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活动,确保每学期不少于1次。

2、注重实效,突出实绩。各单位要灵活采取各种方式,将理论学习与思想交流结合、思想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思想问题与实际问题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警示结合,有效开展清廉和师德师风建设,让教职工真正信服和入脑入心,确保良好的学习和教育效果。

3、加强宣传,及时上报。各单位要加强本部门所开展的各项特色活动宣传,营造良好的清廉和师德师风建设文化氛围,并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将活动的总结、宣传报道和图片资料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分别于上半年6月底之前、下半年11月底之前,报到人事处师资科邮箱1915356153@qq.com

附件:

1.师德优秀典型先进事迹.pdf

2.教育部公开曝光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案例(第七、八、九批).pdf

 

                                  教师工作部

                                202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