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前期一志愿上线考生复试录取,音乐学院艺术(音乐)专业因生源不足将开通调剂系统。
一、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信息
2022年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艺术硕士(音乐)接受调剂申请,具体信息如下:
学科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艺术硕士 | 135101 | 音乐 |
二、调剂专业方向及复试科目
专业方向 | 复试科目内容、要求和成绩比重 |
音 乐 教 育 | 1、说课(占50%) (1)任选中小学音乐课一节 (2)内容:说课(说教学理念、说教材、说教法和教学程序、说学法、说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10-15分钟。 2、音乐素质展示(占30%) (1)演唱,两首作品。(体裁不限) (2)演奏,两首作品。(体裁不限) 3、音乐教育教学知识问答(占20%) 要求:现场抽选题目 |
声 乐 演 唱 | 1、美声: |
键 盘 器 乐 演 奏 | 1、专业主科:技巧性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op.10之3、之6以及op.25之2、之7除外);巴赫复调作品1首(选自巴赫平均律曲集);奏鸣曲的1个快板乐章(风格不限);中外大型乐曲任选一首 。(占80%) 2、作品视奏(占20%) |
注: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科目:《和声》与《曲式》。
三、调剂基本原则
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调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复试国家基本分数要求。原则上初试外国语为统考科目的我校仅接受英语考生。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范围内,并由我校各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小组从学科角度讨论决定是否接受调剂。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业务科目(自命题科目)是否相近或相同必须得到学院复试专家组的认可。
(5)所有调剂考生都必须经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否则无效。
(6)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培养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作为遴选依据。各培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不得按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限定生源范围,也不得设置其他歧视性条件。
四、调剂开通时间
2022年4月6日00:00——12:00
五、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形式为在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官随机加问或考生随机抽取需加试科目相关问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满分100分,考官单独就加试部分评分。试题难易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六、录取原则
按照艺术(音乐)专业,根据总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七、其他
欢迎初试成绩达到国家2022年复试最低控制线(一区)、符合调剂政策的考生报考!
音乐学院联系方式:0714-6573020邮箱:810654086@qq.com
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