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发布者:音乐学院发布时间:2022-03-25作者:浏览次数:1677


为了更好地提高人才选拔质量、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总支书记、分管院长副书记为主要成员,主管防疫、纪检负责人担任成员。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按照规定,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由相关领域当年无亲属报考本学科研究生的专家5人以上组成,具体负责实施对考生面试考核等相关复试工作。

二、复试安排和要求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艺术硕士(音乐),初试成绩达到报考学科门类区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不再寄发复试通知单。

根据学校统筹考虑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和结合我院实际情况,2022年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研究生院组织,学院具体实施。考生报考信息以网上确认或现场确认信息为准,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通过我校相应学科(专业)分数线的考生,可按我校网上公示的复试名单及复试通知登录线上复试平台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单独寄发复试通知单。

1、实人认证,确认准考信息,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见研究生网站)。

考生登录指定平台,经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并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数据,确认考生身份及准考信息,考生签署《诚信复试承诺书》。

2、资格审核。审核需上传以下材料至指定邮箱,具体见学院通知。同时进指定平台完成线上缴费(100/考生):

  ①身份证扫描件;

  ②毕业证书扫描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钢印页扫描件);

  ③大学期间成绩单扫描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扫描件;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往届毕业生);

 ⑤《湖北师范大学2022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基本情况表》(见研究生网站);

 ⑥ 初试准考证扫描件;

 ⑦近期免冠照(一寸)电子照片。

3、加分项目。有“加分项目”的考生,应在326日前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至研究生院,由我校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加分库核查,通过后再参加复试。其中包括: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复试内容

资格审核合格后,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上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进入候考间后随机安排复试顺序,面试时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心理测试。具体见学院通知。

2、综合面试。包括科研能力、专业能力、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等测试。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含录像录音),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总分100分。

3、专业能力测试。根据我校2022年研究生招生简章、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综合面试结束后,由考生随机抽取相关专业问题,在规定时间内作答,考官就专业能力测试单独评分。具体如下:

专业方向

复试科目内容、要求和成绩比重

 

1、说课(占50%

1)任选中小学音乐课一节

2)内容:说课(说教学理念、说教材、说教法和教学程序、说学法、说教学中应注意的问题),10-15分钟。

 

2、音乐素质展示(占30%

1)演唱,两首作品。(体裁不限)

2)演奏,两首作品。(体裁不限)

 

3、音乐教育教学知识问答(占20%

要求:现场抽选题目

1、美声:
1)中外歌曲6首[包括外国艺术歌曲、中外歌剧选曲、中国声乐作品(含艺术歌曲、创作歌曲)三类],现场演唱四首作品,其中一首自选、一首抽签、两首评委现场点,评委有权利喊停或让考生加唱作品,所有外国歌曲均需用原文演唱,不少于两种外国语言。(占80%
2)声乐作品视唱。(占20%
 
2
、民族声乐:

1)歌曲6首(传统民歌或根据传统民歌改编的歌曲不少于1首;说唱、戏曲唱段或根据戏曲、说唱唱段改编的歌曲或古诗词歌曲不少于1首;歌剧选曲和创作歌曲各不少于1首)。现场演唱四首作品,其中一首自选、一首抽签、两首评委现场点,评委有权利喊停或让考生加唱作品.(占80%
2)声乐作品视唱。(占20%

 

 

1、专业主科:技巧性练习曲1首(《肖邦练习曲》或以上程度,op.103、之6以及op.252、之7除外);巴赫复调作品1首(选自巴赫平均律曲集);奏鸣曲的1个快板乐章(风格不限);中外大型乐曲任选一首 。(占80%

2、作品视奏(占20%

 

 

注:同等学历考生需加试科目:《和声》与《曲式》。

 

4、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不少于2名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按《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评表》相关指标对考生进行考评,总分100分。外语听说能力测试采取单独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不少于6分钟,试题由考生在面试时随机抽取确定。

5、最低要求。复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还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形式为在综合能力面试结束后,考官随机加问或考生随机抽取需加试科目相关问题,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作答,满分100分,考官单独就加试部分评分。试题难易参照本科教学大纲。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评成绩,加试科目60分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7、违规考生的处理。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按要求,可对考生的初试和复试试卷进行核查,对在报名及初试和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 = 综合面试(40%+专业能力测试(3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30%)。

2、复试总评成绩计算办法(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构成,均为百分制):

1一志愿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调剂考生:复试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由复试小组提出、校内培养单位考核认定并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直接计入总评成绩。

4、按复试总评成绩排名确定新生学业奖学金等次,具体参见最新《湖北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纪律要求

1、复试纪律。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并加强对复试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行为,有直系亲属报考的人员不得参加其亲属所报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过程安排全程录音、录像。

2、举报与违规处理。学校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本校的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并按要求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信息。各学院及时公布复试细则,公示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参加复试的考生成绩及学院拟录取名单。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学院和个人,学校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http://yz.chsi.cn)填报志愿,在调剂系统里接受我校的复试通知后,才能参加复试(各加分项目考生可除外)。

2、没有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按自动弃权处理。

3、调剂考生被我校拟录取的,须在网上拟录取通知发出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待录取状态”。逾期不接受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4、学校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对复试、复查中表现差异大的,要进行严格审核和调查,确认冒名顶替或考试舞弊的,要予以严肃处理,并进行追究。

音乐学院联系方式:0714-657302013545561102崔老师

湖北师范大学研招办及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714-6570761yzb@hbnu.edu.cn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0714-6573766jiwei20060302@163.com.

学校地址:湖北省黄石市黄石港区磁湖路11号湖北师范大学

  

 

 

湖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2022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