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湖师学〔2020〕14号)相关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议、学院审核等过程,现将音乐舞蹈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音乐舞蹈学院学工办汪老师,电话:0714-6578809
发布者:音乐舞蹈学院发布时间:2025-10-11作者:浏览次数:13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湖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鄂教助〔2020〕1号)和《湖北师范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试行)》(湖师学〔2020〕14号)相关文件精神,经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审议、学院审核等过程,现将音乐舞蹈学院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音乐舞蹈学院学工办汪老师,电话:0714-6578809